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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州=韩联社)记者Cheon Jeong-in=通过兑换游戏币和现金将数十亿韩元差额收入囊中的所谓非法游戏币兑换店的经营者被判入狱。
光州地方法院刑事第六课庭长金智妍27日宣布,以违反游戏产业振兴法罪名,判处A某(44岁)有期徒刑2年零6个月。
两名合作者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至1年6个月,缓刑3年。
广告他们还被责令征收通过非法货币兑换赚取的不正当利润17.4亿韩元。
法院表示:“交换游戏币,破坏网络游戏文化的健康,加剧游戏沉迷,社会危害极大,罪责重大。”事实上,利润非常大。”解释道。
A先生等3名合作者被指控于2022年1月至次年12月期间在光州西区的一处办公楼安装了10台电脑,并非法经营将游戏币兑换成现金的货币兑换店。
调查结果显示,他们通过买卖游戏币,以每100亿韩元游戏币获利1万韩元的方式,赚取了17.4亿韩元的不正当利益。
A先生还被指控购买毒品甲基苯丙胺。
iny@yna.co.k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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